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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的合同上写的是“定金”那么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不予退还,除非它有其他的违约是由。 从法律上来说,“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以此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都作了同样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房地产公司违约,不把房子卖给你,那么你就可以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们都履行了合同,那么定金就作为预付款从你支付的购房总价中扣除。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们双方的合同(收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经济生活实践中经常使用。“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具备“定金”的担保作用。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回,只能得到原额;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订金”全部退回。所以如果用的字眼是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它退还款项。 一字之差,千万注意。 你的定金数额并不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在20%以内,就符合法律规定,不过买房交的定金大多都是一万元。 说实话,我也是刚刚买了房子,合同里不合理的条款也很多,但是现在是买房的人多,可供买的房子少,开发商是老大,现实的问题就是格式条款太多,你根本就不能和开发商处于平等的地位去谈判。很无奈。
答:还是去找当时给您办理户口的派出所,还要之前您户口所在地给您出示一些相关的证明,因该就可以取了,。
答:无证齐全 正规的商品住宅!
答:根据新婚姻法出台的规定 如果结婚时男方首付的房子,而月供都是女方在供那么就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出钱买的而且月供也是男方出的那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了。
答:看政府是怎么商量的,现在还不确定拆不拆的问题,估计会吧。
答:我也不明白你问什么问题
答:目前价位因该在5200-6200之间!
答:去公证处做一个全权公证。
答:应该给顶层做一层保温层,实在不行那就把顶给隔开。
答:近点也就是金河湾了。别的都不怎么近!
答:房东那是在强词夺理,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可言,您不用担心。
答:正常。想您15.5的公摊算小的了。一般都是在20%左右。
答:第一如果要转让必须得到业主的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那就不能转让,如果你不向左了那业主把房子收回去,如果业主同意转让那如果你在租期内没有转出去那么业主收回房子你就不能在要转让费了。
答:不管是谁的都还是你的,虽然现在时在父母的名下那来还不是你的。不要想那么多的。
答:先协商,如果协商不行那就只能走法律路线了。
答:或许对于年轻人来说肯定是住在高楼里面舒服,但是对于老人来说平方还是非常方便的,平房主要可能还是生活部方便,暖气天然气各方面的可能没有楼房里的方便。
答:要看您的房子面积是多大了。如果您是首套购房面积在90以下按1$收取。90——144㎡之间契税是成交价的1.5%。如果是144㎡以上那就是3%。如果您是二次购房那都按照3%收取。
答:新的婚姻法出来了,您可以参考参考,如果当时买房时您老公家出的钱,可能就没你的份了,如果首付使他们付的后来的月供是您供的,那就夫妻双方各半,但我觉得您可能想的太多了,不管怎样也不要怀疑您或者您的老公。
答:只要是您门外的都属于小区公摊,这得跟物业协商!
答:得先去公证。证明你们家里的其他人放弃继承此房的权利,由您父亲继承。公证以后您可以拿公证书和之前的房产证去房地局把房产证的名字换成您父亲的名字在进行买卖。